社会保障与公共利益类项目社会稳定分析篇章及风险评估报告概述
社会保障与公共利益类:(1)列入政府定价目录范围的涉及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资源稀缺或自然垄断经营的、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等定调价决策;(2)水、电、燃气、取暖、教育、医疗、出租车和公交车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重大调整;(3)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政策等重大调整,各类困难群体补助、补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重大调整;(4)住房增量补贴,涉及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重大调整;(5)复退军人和大学毕业生就业等政策调整,群体性劳动者权益诉求;(6)企业军转干部、复员军官、退役士兵、重点优抚对象等涉军群体在就业转业、安置、社会保险等政策制定或调整;(7)教育规划布局、中小学校拆并、医疗教育资源整合等,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校内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隐患问题,中师毕业生定向就业,民办和代课教师有关待遇政策,以及教职工提出的利益诉求问题;(6)涉及较大范围或者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等。
详情资源开发与工程建设类项目社会稳定分析篇章及风险评估报告概述
资源开发与工程建设类:(1)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省道、独立公路桥梁、机场、铁路、跨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的桥梁、内河航道、城市快速路、主干路、长途客运站、港口码头等综合交通运输建设项目;(4)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原料、水泥等工业建设;(5)特高压线、变电所、风电站、大型电源点等能源项目和输油输气管网、加油加气站、储油储气库等能源设施建设;(6)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滩涂围垦等水利项目,涉及编制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及方案调整,组织开展蓄水验收,以及涉及人数多、关系移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敏感问题等事项;(7)其它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草场、山林、水电、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处置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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