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与公共利益类项目社会稳定分析篇章及风险评估报告概述
社会保障与公共利益类:(1)列入政府定价目录范围的涉及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资源稀缺或自然垄断经营的、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等定调价决策;(2)水、电、燃气、取暖、教育、医疗、出租车和公交车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重大调整;(3)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政策等重大调整,各类困难群体补助、补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重大调整;(4)住房增量补贴,涉及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重大调整;(5)复退军人和大学毕业生就业等政策调整,群体性劳动者权益诉求;(6)企业军转干部、复员军官、退役士兵、重点优抚对象等涉军群体在就业转业、安置、社会保险等政策制定或调整;(7)教育规划布局、中小学校拆并、医疗教育资源整合等,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校内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隐患问题,中师毕业生定向就业,民办和代课教师有关待遇政策,以及教职工提出的利益诉求问题;(6)涉及较大范围或者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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